近日,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公布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名单,并强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
长期护理保险在多个发达国家被作为公共保险义务缴纳。
从国际经验来看,这有助缓解全社会由于老龄化带来的护理服务支出压力。
长期护理险(Longtermcareinsurance),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
由于长期护理服务的使用者主要是老年人,因此,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日本、荷兰、德国、以色列、韩国等已经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美国等则发展了长期护理的商业保险模式。
通常来讲,人口老龄化对于一个国家的影响主要在养老金、医疗费用和照护资源三方面。
长期护理保险的推出或许是对超老龄社会最有效的适应政策之一。
目前,各地正在积极试行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但具体效果如何,我们还有待时间考验!